标准答案:
一、宪法解释的概念
1、立法机关解释
(1)立法机关作出的宪法解释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我国采取由立法机关来对宪法进行正式解释的制度。
(2)根据现行《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由此表明,我国的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作出宪法正式解释的机关。
2、司法机关解释
具有以下特点:
(1)采取被动解释的方式。
(2)宪法解释的效力不具有规范上的普遍性,只针对个案。
3、特设机关解释
(1)有的国家建立了专门的宪法法院来对宪法进行解释,如德国等。
(2)专门的特设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普遍采取司法积极主义原则,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专门性;组成人员的多样性;解释方式具有多样性。
4、公民团体解释
主要存在于有公民复决制度的国家,是指对于某一宪法问题,由公民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共同复决来决定,即公民团体有最终的宪法解释权。
二、宪法解释的原则
1、解释宪法应以符合制宪目的为原则
可以保证解释结果与宪法规范真正内涵的一致性。
2、解释宪法应以依法解释为原则
如果宪法解释过程违反了规定的程序或规则,则将影响其法定的效力。
3、解释宪法应以宪法精神和基本原则为指导原则
这样才能更准确地把握宪法规范的法治内涵,而不偏离宪法的意旨。
4、解释宪法应以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为原则
一方面使宪法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使宪法能够促进社会向更高层次发展,引领社会的进步。